close

    這幾年癌症在台灣地區十大死亡原因的排名佔第一位,平均3-~4人即有一人得癌症,癌症初期時,身体並無任何不適,一旦「警訊」出現,癌細胞已深植体內,往往無法「收拾」了。

 

    當癌症診斷確立,面對是否告訴本人真相時,家人及醫護人員均有一番掙扎,家人希望醫護人員能經家屬同意才可告訢本人,他們的理由是:(1)怕增加患者心理負擔及精神上的刺激,以免加重病情。(2)擔心知道後會有負面的情緒反應,如不合作行為、自殺、喪失生存意志等。

   

    最近在門診也越來越多這樣的情形,來就診的患者家屬都會先來電告知不要跟當事人說明實際情況。站在樓醫師的臨床經驗來看,有五成的患者是被醫院和自己嚇死的;另外五成則是餓死的。

 

    但醫護人員基於人道立場,大多站在必須告訴真相,因為得病者有「知道」的權利,有選擇該如何治療的權利,有知道自已還有多少歲月(生命)的權利,有為自己安排後事的權利……等。所以家屬與醫護人員必須好好溝通、協調,在「告知」或「隱瞞」間做個最好的選擇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樓氏古中醫小幫手 的頭像
    樓氏古中醫小幫手

    樓氏古中醫 Lou's Yijing Medicine

    樓氏古中醫小幫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